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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包装要求 《摘自泽翰人87期》 |
1、下列物品需用木箱包装 工艺品、重要文件、图纸、档案、精密产品、摄影机、精密仪器、仪表、医疗器械、军用器械、化学样品、安全胶片、机械零件、配件、小五金、电机、工具、金属制品、灯具等。 2、下列物品可用原包装(但必须加打包带) 家用电器、电视机、点唱机、收录机、音箱、喇叭、空调机、电风扇、洗衣机、排风扇、电饭锅、电烤箱、照相器材、饮具、餐具、铝制品、茶具、空容器、复印机、体育用品、测量用具、乐器、药品、疫苗、非精密仪器、仪器、纸型、玩具、汽车配件、塑料制品、家庭用品。 3、下列物品须用纤袋打包(机缝袋口并加带) 日用百货、文教用品、服装鞋帽、羽绒制品、针织品、印刷品、种子、干菜、中药材、眼镜、日历、录音(像)带、游戏卡(机)、药品、电脑、投影机、人造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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