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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出台 |
12日刊载的《服务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提出,到2015年,中国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、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,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。 《规划》共分六章,内容涉及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、总体要求、服务业发展重点、扩大服务业开放、改革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和规划实施保障等。国务院12月1日下发通知,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执行这份规划。 《规划》提出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,涉及行业包括:金融服务业、交通运输业、现代物流业、高技术服务业、设计咨询、科技服务业、商务服务业、电子商务、工程咨询服务业、人力资源服务业、节能环保服务业、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。 《规划》明确了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要求,包括商贸服务业、文化产业、旅游业、健康服务业、法律服务业、家庭服务业、体育产业、养老服务业等。 《规划》还就大力发展服务贸易、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、稳步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、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、推进海峡两岸服务业合作等提出明确要求。 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,《规划》要求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,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,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;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、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;研究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税范围,完善征税办法。 《规划》还要求健全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;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服务业发展用地规模、布局和时序,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;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、政府制定价格为辅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,规范服务价格行为,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、用水、用气与工业同价。 《规划》明确要求各地纠正在服务业领域自行出台的歧视性收费项目,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按照规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 《规划》指出,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任务,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、提升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,也是扩大就业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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